
2025年临川区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公告
根据《2025年临川区属学校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教体发〔2025〕16号)文件规定,截止到7月14日,我区属高中学校招生限时报到完毕,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时至7月21日18时。
二、区属公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
1.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
临川三中:市属集团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考生为554分;区属城区初中学校考生为534分;区属农村初中学校考生为524分。
临川十六中:市属集团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考生为572分;区属城区初中学校考生为552分;区属农村初中学校考生为542分。
龙津中学:市属集团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考生为569分;区属城区初中学校考生为549分;区属农村初中学校考生为539分。
临川十中:为了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促进2025年初中毕业生继续教育工作要求,市属集团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考生、区属城区初中学校考生、区属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均为487分。
2.所有未录取区属公办学校且达到区属公办征集志愿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区属公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1-4个征集平行志愿。
3.只有达到相应学校均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才能填报该学校征集志愿,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选择适合的学校。
三、区属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
已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60分考生,均可参加区属民办学校的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1-4个征集平行志愿。
四、填报方式:考生凭中考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征集志愿系统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五、本次录取根据有效平行志愿A→B→C→D顺序和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注意事项
1.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未参加填报或未确认提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机会,征集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民办学校收费情况请考生及家长自行咨询招生的民办学校。
3.考生志愿属个人意愿,应由考生自主填报,任何学校或单位均无权干涉或修改考生志愿。
4.本次网上征集志愿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如自行放弃将不得再录取普通高中(含市、区民办高中)。
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如下:


(扫码进入填报系统)
抚州市临川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7月17日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市临川区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