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
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2025年7月5日零时起,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将启用新增2处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2处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1.开发区金岭大道与大坪路万达门口东向西
2.开发区金岭大道与大坪路万达门口西向东
人行横道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二、电子设备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
届时,“电子抓拍设备”系统将开始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开发区大队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