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崇义公安成功救助一只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用实际行动
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添砖加瓦
“警察同志,
我们在小溪边发现了一只穿山甲!”
6月20日晚
崇义县公安局扬眉派出所
接热心群众报警称
其在小溪旁发现一只穿山甲
两名热心群众
担心这只穿山甲会掉落小溪水深处
便暂时将这只穿山甲
带回家保护了起来

“我当时看这只穿山甲
蜷缩在小溪旁一动不动,
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接警后
扬眉派出所民警、森林分局民警
以及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立即赶往现场查看
在专业人员的初步检查下
这只穿山甲体表无伤
生命体征良好
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民警对两名热心群众
积极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表示赞扬
但因穿山甲天性胆小
为避免它再受惊吓
影响后续处置
民警便暂时将穿山甲带回派出所
进行妥善安置


6月21日下午
经森林分局民警
及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的仔细检查
该穿山甲生命体征良好
行动敏捷灵活
符合野外生存条件
随后
扬眉派出所民警便联同热心群众
林业局、森林分局等人员
共同前往一山场处
成功将其放归于大自然

穿山甲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由于滥肆捕杀,使得穿山甲资源急剧减少,种群数量不详,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属极危。穿山甲头呈圆锥状,头骨光如卵石,没有牙齿,四肢粗壮,前后肢上各具五趾,尾巴呈扁平状。生活于山区森林、灌丛或林灌的各种环境,栖息洞多在大幅山体的一面,居住地随季节变化。2020年,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
赣州公安
提醒广大居民
如果在野外遇到落单
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
应当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
同时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不随意捕杀、贩卖野生动物
关爱野生动物
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
来源: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