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州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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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抚州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2025年抚州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根据高新区公办园规模进行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对象

小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计划

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2025年指导性招生计划如下:

(一)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小班50人,其中安石小区内名额为15人;中班10人,其中安石小区内名额为3人;大班7人,其中安石小区内名额为2人。

(二)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小班50人,其中怡居佳园小区内名额为15人;中班10人,其中怡居佳园小区内名额为3人;大班12人,其中怡居佳园小区内名额为4人。

(三)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小班50人;大班9人。

(四)高新区第一保育院小班75人,大班11人。

以上招生计划共计284人。高新区保育院各分园、高新区第一保育院在园幼儿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如小区内名额未招满,则将剩余名额纳入摇号招生名额内。

招生办法

(一)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

1.现场抽签

按招生计划的30%用于安石小区内已安置或摇号中签并入住的业主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就读。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2.摇号派位

(1)资格条件:根据幼儿条件,分为A、B、C三类。

①A类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在城西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崇岗派出所的;②B类购房户: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籍,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在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③C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口,但其父母在高新区范围内经商或务工或在高新区辖区内租房的。

(2)录取原则:录取顺序为先A类后B类最后C类。每类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通过摇号录取。具体流程:

①优先录取A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②A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B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③A、B两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C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二)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

1.现场抽签

按招生计划的30%用于怡居佳园小区内已安置或摇号中签并入住的业主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就读。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2.摇号派位

(1)资格条件:根据幼儿条件,分为A、B两类。

①A类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在城西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崇岗派出所的;②B类购房户: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籍,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在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

(2)录取原则:录取顺序为先A类后B类。每类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通过摇号录取。具体流程:

①优先录取A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②A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B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三)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

1.现场报名(仅限相关企业人员子女)

招收安置企业人员的公租房小区(高新佳园、高新小区、民心佳园)员工子女。

2.摇号派位

(1)资格条件:根据幼儿条件,分为A、B两类。

①A类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在城西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崇岗派出所的;②B类购房户: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籍,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在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

(2)录取原则:录取顺序为先A类后B类。每类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通过摇号录取。具体流程:

①优先录取A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②A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B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四)高新区第一保育院

1.摇号派位

(1)资格条件:根据幼儿条件,分为A、B、C三类。

①A类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在城西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崇岗派出所的;②B类购房户: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籍,但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在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③C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幼儿为非高新区户口,但其父母在高新区范围内经商或务工的。

(2)录取原则:录取顺序为先A类后B类最后C类。每类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通过摇号录取。具体流程:

①优先录取A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②A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B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③A、B两类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录取C类,超过录取名额则摇号。

所有户籍户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一个幼儿的身份证号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报名作无效处理。

实施步骤

(一)现场抽签(仅限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怡居佳园小区分园)

1.报名。安石小区、怡居佳园小区适龄幼儿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与住建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拆迁合同。符合条件的于7月16日8:00至7月17日17:30前往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怡居佳园分园报名。

2.资格审核。7月18日前,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对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现场抽签名单。

3.名单公示。7月19日—7月23日,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复审确定。

4.现场抽签。7月24日,在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进行现场抽签。具体做法为:①现场编号。通过报名审核的幼儿家长到现场后随机抽取含有园区、年级、编号等信息的入场券,并将副券折叠投入抽签箱内,由工作人员核对参加现场抽签名单及现场编号,核对无误后进行现场公布;②现场抽取家长代表。由区纪检监察人员按小区招生计划名额的30%现场抽签确定家长代表,再由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其他通过报名审核的幼儿家长现场观看并监督抽签全过程;③现场操作。按照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小班、中班、大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小班、中班、大班的顺序依次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区纪检监察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等相关人员监督抽签全过程,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抽签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5.结果公示。7月25日—7月29日,根据现场抽签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和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场报名(仅限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企业员工子女)

1.报名。安置企业人员的公租房小区(高新佳园、高新小区、民心佳园)人员子女审核材料:高新佳园、高新小区业主提供单位与发投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民心佳园业主提供单位与市荆公路房管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于7月16日8:00至7月17日17:30前往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报名。

2.资格审核。7月18日前,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对名单进行资格审核。

3.名单公示。7月19日—7月23日,确定企业人员拟录取名单,并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发展局复审确定。

(三)摇号派位

1.现场报名。7月30日8:00—8月3日17:30,符合资格条件且预报名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怡居佳园分园、高新佳园分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前往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进行现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预报名高新区第一保育院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前往高新区第一保育院进行现场报名。

A类户籍户审核材料:①户口簿;②幼儿出生医学证明。B类购房户审核材料:①户口簿;②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C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审核材料:①户口簿;②企业营业执照或务工劳动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2.资格审核。8月6日前,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参加摇号。

3.名单公示。8月7日—8月11日,对符合摇号资格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发展局复审确定。

4.摇号派位。

(1)遴选家长代表。8月12日9:00—11:30,14:30-17:00,有意向参与现场摇号派位的家长通过电话的方式自愿报名(报名电话:0794-7069077)。各园确定10名参与现场摇号派位的家长名单。具体做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家长代表名额,电话报名家长全部入选,空缺名额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当报名人数等于家长代表名额,所有报名家长参与;当报名人数多于家长代表名额,则报名家长于8月13日上午9时到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参与现场抽签,再确定参与现场摇号编号和现场摇号家长代表。

(2)摇号机摇号。8月14日由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进行摇号机摇号,邀请公众代表及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与,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区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公证。

5.公示结果。8月15日—8月19日,根据摇号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新生录取。公示拟录取幼儿家长于8月21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录取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提交资料为:相关报名登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复核通过后正式招入。

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三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编消防救援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实施。受理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25日,受理地点: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幼儿园招生政策,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行为,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现场抽签、摇号中选者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资料审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园资格行为,严厉打击为入园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公办园入园资格,并向公安机关反馈。幼儿身份证号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重复报名作无效处理。

(三)双胞胎(多胞胎)报名规定。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摇号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提交材料申请只用其中一个幼儿的信息,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若摇号中出现双胞胎(多胞胎),学位依次下排,直至录满计划名额。若最后一名为双胞胎(多胞胎),将增加相应学位。

(四)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发现有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举报电话0794-7069036。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4-7069077。

来源:抚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