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费半生积蓄买套房
却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
这种痛谁能懂
彭小兰是新余市渝水区的居民,2013年,她在当地融信逸居楼盘第三期买了一套房,由于小区绿化没有通过验收,房子的不动产权证没能办下来。包括彭小兰在内,共有72户居民没能办下不动产权证。

2014年,楼盘开发商新余融信置业有限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宣告破产。这些业主想要办证,似乎更加遥遥无期。受新余融信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影响的,还有当时公司的员工。在破产前,已经有多名员工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

2019年11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融信公司破产清算案。
经过盘点,除欠公司员工工资42万元外,融信公司还欠税款919万元,对外欠款18笔,共计7754万余元。而公司可供拍卖的资产有住宅、商铺、车库,办公室设备等,经估价为3810余万元。
然而,法院将融信公司的资产在网上公开拍卖后,虽然价格一降再降,历经六次流拍,也只卖出了一个商铺和三个车库。六次流拍后,融信公司资产的价值缩水至2600余万元。
公司资产无法变现
职工工资、债权人的利益
如何得到兑现?
法院又能否帮助
彭小兰等72户居民
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呢?
依照法律,在破产案件中,债务的清偿是有先后顺序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各种补偿等费用,其次是税费,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四级高级法官 简鹏程
如果再降价,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可能就得不到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打破常规、转变思路,尝试考虑用实物分配的方式对融信公司的资产进行分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四级高级法官 简鹏程
实物分配牵扯到如何定价、如何分摊共有比例、如何选房以及选房顺序等问题,确实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我们不但要考虑公平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如何提升实物价值,以及小额债权(特别是职工债权)等问题。

经过综合考虑,最终法院以第二次流拍的保留价来评估这些房产的价值。
每个债权人的债权金额不同,如何将这些实物资产进行分配?为了做到既公平公正,又合情合理,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经过多次商讨、几经易稿,才拿出了一个满意的方案。
根据分配规则,债权人所选的房屋分配价值要尽可能接近他的债权受偿额。如果两个债权人同时选中一套房子,且他们的债权都大于这套房子的价值,则由两家抽签决定。而考虑到职工人不多,他们的债权金额与房产价值相比有所差距,所以对于职工债权,法院决定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
经过努力,法院将融信置业的资产进行了合理分配,但是如果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这些实物资产对于债权人来说,将难以交易。
那么
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又该如何解决呢?


法官坦言,在这起破产案中,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是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最多的地方。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四级高级法官 简鹏程
因为法院对受理这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破产,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它整个楼盘可能手续不健全、设施不完善,很难通过验收。那么,在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就很难办证,这是一个最棘手的问题。
对于老百姓来说,房屋的安全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因为房子还没有竣工验收,所以法院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质量安全做了评估,并出具司法鉴定报告。

经评估,新余融信逸居三期的房子符合安全标准。不过,由于该小区建于十年前,没有进行雨污分流,不符合现在的验收标准。

为此,破产管理人聘请施工人员对小区排水管进行了雨污水分流改造。同时,渝水法院借助府院联动机制,为业主容缺办理房产证。
府院联动机制
是指“政府主导 法院参与 部门联动”的立体化协作体系,通过行政与司法的高效衔接,优化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容缺办理
是指政务服务中,申请人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暂时缺失时,经承诺限期补全后,行政机关可先行受理并审批的一种便民机制。
2023年,在历经十年的曲折后,包括彭小兰在内的72户居民,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来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