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社会保险领域涉老资金发放管理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有偏差。
1.虚构劳动关系违规为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违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
3.通过伪造档案材料、篡改参保数据等手段违规一次性补缴。
4.未按规定为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二)养老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
1.伪造或篡改档案材料等办理退休。
2.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编撰、提供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虚假信息。
3.超期未认证人员仍在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4.养老保险定期待遇、一次性待遇核定不准确。
5.为不符合待遇恢复、调整、补发条件人员恢复、调整、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三)违规领取养老金或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1.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跨地区跨制度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提供虚假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等骗取遗属待遇。
4.重复领取遗属待遇。
5.高龄人员违规领取待遇。
6.长期暂停人员“双改”后恢复缴费或恢复待遇。
7.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违规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
8.跨险种重复领取丧葬补助金。
9.不符合条件的职工领取病残津贴。
10.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养老金。
11.养老保险待遇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上述违法行为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业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养老金。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式
(一)受理电话:0798-12333,0798-8271298。
(二)邮箱:JDZSSBZX@163.com。
(三)来信地址:景兴大道26号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二楼201室,邮政编码333000。
四、举报须知
1.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音录像、票据等)。
2.反映内容应与涉老资金发放管理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依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社会保险领域涉老资金发放管理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