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操作员施工问题引发天然气泄漏 3家公司被告上法庭

因操作员施工问题引发天然气泄漏 3家公司被告上法庭

因操作员施工问题

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

造成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三家公司被告上法庭

案情回顾

某房产公司将其房地产项目边坡支护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该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前应自行复核管线情况,人工开挖清理出地下管线后再进行支护结构施工,确保施工及管线安全”。某建设公司操作员在操作履带式锚杆钻机时,未按照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作业,导致埋在地下的天然气管道被凿穿,引发天然气泄漏事故。

某天然气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次生衍生事故。

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某建设公司没有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要求进行作业,间接原因为某房产公司对分项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某监理公司没有履行好监理职责、某天然气公司对管线巡查力度不够。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本案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次生衍生事故,但是教训仍十分深刻,既造成天然气资源的浪费,污染了环境,又产生较大损失,各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某建设公司赔偿70%,某房产公司、某监理公司各赔偿10%,某天然气公司自担10%。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

在城市建设施工中

涉及天然气管道时

施工单位应当

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在确保管道安全的前提下施工

来源:综合兴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