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小区业委会集体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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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小区业委会集体辞职

御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公告

一、对物管中心进行考核

为考核御锦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一年(自2024年6月1号至今)来的服务工作,经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10上午9:30在业主话室召开由小区楼栋长、业主代表(并邀请社区、街道、区住建局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审计和工作考评会议。请有意愿参与考评的代表一起参加对物业管理中心的考评会议。

二、业主委员会辞职报告

北桥外社区党委,御锦园各位业主:

自2023年9月选出御锦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和2024年6月1日小区物业(物管中心)自治以来,小区的保洁、保安、物业维修维护服务以及建业主话室、装风水池栏杆、修复修复倒塌围墙、修活动室厕所等工作得到了小区大多数业主的肯定与好评。由于现业主委员会成员有的还在职要上班,有的有自己的生意要奔忙,没有足够的时间为小区业主服务。其次,本届业主委员会才疏学浅,能力有限,没有作出业主期待的工作成绩。因此,经2025年6月3日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御锦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请求集体辞职(履职至小区新的业主委员会选出为止)。

御锦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涨知识: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机构?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1991年3月22日,中国内地第一个业主委员会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天景花园(由万科开发)宣告成立 。

200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明确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一种形态,对噪声、违建、侵占道路等行为,都可以进行一定管理和干预,并且还负有监督物业的职责。

如物业未能履行其职责,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处理此事。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权监督物业的服务质量,并可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

在社区治理的大格局中,业主委员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连接居民与物业的关键纽带,也是推动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来源:邵萍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