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市更新!江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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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城市更新!江西公开征求意见

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记者万菁)城市更新是什么、各级政府和部门有什么职责、城市更新具体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对于这些内容,《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明确。《草案》旨在规范和推进城市更新活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一审,并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江西数字人大小程序,查看《草案》及其说明,或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邮编:330036,邮箱:fgwjjfgc@163.com,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

《草案》指出,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设区的市、县(市、区)建成区内开展的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功能和品质的活动,包括改造城镇老旧房屋、小区、街区、厂区和城中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完善城市功能,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活动。

《草案》明确,实施城镇老旧房屋改造,应当加强老旧房屋定期维护、安全管理、改建扩建和拆除管理;优先消除危险和安全隐患,提升抗震、消防性能,通过修缮加固、节能与绿色化改造、适老适幼化改造等,改善建筑功能。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重点改造燃气、给排水、供电、通信等老化管线管道,开展节能综合改造,完善小区及周边养老托育服务、绿化、照明、停车充电、体育健身、无障碍环境等设施,健全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费调整机制,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设施共建共享。

此外,城市更新项目可以依法采取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等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

鼓励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推动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活动。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