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天天鹰潭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彭雪锦与被执行人叶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的(2024)赣0602民初193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728194.48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叶芸,女,1976年5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6232919760512****,住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288号中兆星河汇4号苑3栋3单元302室。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配合本院找到提供的财产,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悬赏金。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或其车辆等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联系人:官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0701-668902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来源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