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500元!江西公布5起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最高奖励1500元!江西公布5起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及时排查整治身边的事故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省应急管理厅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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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4月20日,瑞昌市某液化气公司一名员工在日常作业过程中,发现在储罐区旁边的水封井里的探头连接管非防爆,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立即组织更换整改,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针对生产区其它风险点进行认真仔细排查,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500元,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2

案例二

2025年1月20日,新余市渝水区某液化气公司一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3#4#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到期和管道安全阀到期,还发现卸液口紧急切断阀泄漏,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1500元奖励。

3

案例三

2025年3月10日,南昌市西湖区某建筑工地项目,一名施工员在巡查6#楼6层作业面时,发现西侧临边区域的防护栏杆缺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存在严重高处坠落风险,且该区域为当日钢筋绑扎班组的作业范围。发现事故隐患后,其紧急叫停该区域作业,要求工人撤离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与有关人员共同商定整改的临时防护措施。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元。

4

案例四

2025年3月11日,于都县某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名施工员在施工现场出站口作业区域巡查时,发现出站通道处垂直电梯井口架体拆除后未及时设置防护门,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要求暂停现场施工,并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立即组织核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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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5年2月24日,赣州市南康区某项目一期工程一名泥工在2#楼4层施工作业时,发现一段外架安全网防护缺失,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安排人员进行外架安全防护网安装,消除了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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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