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
货运车辆限行禁行听证会的通告
为确保我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标对表深圳规则规制,方便城市货车通行,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助推经开区中心城区发展,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2017年6月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发布的《道路限行通告》已不适应当前货车运输的需求。现我大队重新拟定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行方案》(讨论稿)。为保证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拟举办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团体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10:00
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行方案、示意图(讨论稿)(详见附件1)。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为40人左右,按报名顺序从申请报名人员中分类抽取。包括但不限市(区)政府办代表、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交通规划行业专家代表、货运行业协会代表、货运企业代表(石油公司、燃气公司、渣土、危化品运输企业)、货运车辆限行禁行区域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居民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媒体代表。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可向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12:00。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同步进行,请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线上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或者线下持居民身份证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使用《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附件3)。线下报名地址: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三楼308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797-8308012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关于调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车辆
禁行区域的通告(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车辆实行限制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禁行区域
(一)禁行车辆类型:
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变形拖拉机。
(二)禁行区域、路段示意图及时间:
1.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区域:
金潭大道(不含)、华坚路(含)和金叶路滨江大道(不含)以东,香江大道(含)以南,杨梅渡路(含)、金秋路(含)和登峰大道(含)以西,赞贤路(含)以北的围合区域(赞贤路(东江源大道至黄金大桥桥头段)不在限行范围内)。

2.7:00至24:00禁止通行路段:
章田路(唐章路至唐凤大道路段)。

二、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
(一)禁行车辆类型:
危化品运输车辆。
(二)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禁行路段及示意图:
滨江大道(华坚路-黄金大道)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三、其他事项
(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禁行区请到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办理通行证。
(二)限行、禁行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三)实施车辆禁行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严禁擅自驶入禁行区域。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附件2: 线下《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3:线上报名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