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三无”“五毛”食品!吉安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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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三无”“五毛”食品!吉安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整治

来源:吉安市场监管

全市校园周边各商户:

即日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城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委四部门联合对全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治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主体资质不全、售卖“三无”产品、“小饭桌”(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隐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推动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有效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力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

二、整治时间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三、整治重点

以学校校门两侧及道路对面两侧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小饭桌”、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校外托餐机构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食品行为、违法占道经营食品行为、售卖“三无”(无厂名厂址、无品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

1.规范清理流动食品摊贩。摸清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经营规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杜绝食品小摊贩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两侧及道路对面两侧100米范围内经营。规范校门两侧及道路对面两侧100米至200米范围内食品小摊贩的经营行为,引导其申请备案并领取备案卡,科学划定经营地点、设定经营时段。设立警示宣传牌,建立健全食品摊贩长效管控机制。

2.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或备案,严格许可准入条件,彻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全面摸排校外“小饭桌”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取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饭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校外托管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食材采购、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方面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3.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市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流动摊贩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自我辨识能力,自觉抵制假劣食品。

四、责任分工

根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按照属地政府统筹,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并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市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联合检查,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按照最高风险等级D级检查频次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全面防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督促指导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名录,对校外托餐场所逐户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未进行食品安全登记备案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法查处。

(二)城管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在上学、放学时段采取错时值班,按照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清理学校校门两侧及道路对面两侧1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小摊贩,合理引导摊贩至城区内已规划设置的摊点区域进行有序经营,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时段。

(三)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并在各学校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周边学校作为出租方的自有房屋出租管理,落实好各学校“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发挥学校保安、教师等作用,强化日常“门前三包”管理。

(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依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事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划定了经营地点及摊位的食品小摊贩要及时到辖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如实提供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健康证、住址、经营种类、经营地点等有关信息。

整治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环境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电话:

市场监管部门:18607062669

教育体育部门:15779193676

卫生健康部门:15179612830

城市管理部门:1897964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