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集中排查整治全市住房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或管辖权尚有争议的情况下异地执法;随意管辖,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守相关执法规定或程序造成负面影响等。
2.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将罚款收入与办案经费和单位或个人的考核、福利待遇挂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3.乱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利用单位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4.乱罚款。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进行处罚;以罚代管,严查以罚款为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罚款标准;该处罚未处罚、将罚款据为已有、帮助逃避处罚、以收受“好处费”替代罚款;“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违规顶格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执法部门分别罚款;对同一违法事实,“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
5.乱检查。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等。
6.乱查封。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等。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我局将对问题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799-6324271。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市大厦7号楼1750室,邮政编码337000,并请在信封注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线索”字样。
3.来访举报:直接到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进行举报。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芦溪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芦溪县医疗保障局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或管辖权尚有争议的情况下异地执法;未经法定程序批准,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守相关执法规定或程序造成负面影响等。
2.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罚代管,严查以罚款为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罚款标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将罚款与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考核、福利待遇挂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3.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4.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进行处罚;将罚款收入与办案经费和单位、个人考核挂钩;该处罚未执行、将罚款据为己有、帮助逃避处罚、以收受“好处费”替代罚款;“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违规顶格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执法部门分别罚款;对同一违法事实,“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
5.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等。
6.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等。
二、征集方式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1.电话投诉举报:0799-7560071。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芦溪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凌云南路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4楼403,邮政编码:337200)。
三、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2.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芦溪县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芦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来源:邵萍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