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有网友
在江西广播电视台融媒问政平台
《赣问》上发帖反映称
赣州大余南安镇梅山村钟屋组
有两亩土地被中铁十一局
临时占用
未能及时修复
导致的损失又不给处理
希望有关部门能回应
网友投诉
我是赣州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钟屋组的,中铁十一局在这边修建遂大高速,占用了我家两亩土地。当时签署了租用协议,承诺到期后会修复,未及时修复的话,按每天500元赔偿。去年12月份就到期了,一直拖到今年3月5日才恢复原状。现在一分钱都不赔偿,我找中铁公司,他们就是不给处理。

对此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第一时间将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
转交给大余县委宣传部
很快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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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 回复:
江西都市频道:
《赣问》平台转来的《赣州大余县:土地被占用 损失谁来承担?》已收悉。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安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上户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随即组织村民与中铁十一局遂大高速C2项目部进行调处,经过多方协调,最终于4月28日下午签订了补偿协议,村民反映的事项得到了圆满解决。
赣州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有问题上“赣问”
《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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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