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14岁少年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车 炫技撞伤同学负全责

抚州14岁少年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车 炫技撞伤同学负全责

五一假期将至

孩子们户外活动增多

但安全意识不容忽视

近日,抚州东乡

一名14岁少年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车

在广场炫技时失控撞向同学

导致同学骨折,承担全责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4月3日19时40分许,抚州市东乡区东塘小区休闲广场内部。14岁少年艾某(化名)驾驶共享单车时,在人群中多次翘头炫酷耍技,造成车辆失控冲向人群,并致乐某(化名)腿部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取证,东乡公安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认定,艾某未到法定年龄骑行共享单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引发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艾某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东乡公安交警大队配合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后,告知监护人要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日常管教,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广大家长注意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需达到法定年龄

请看管好家中的孩子

防止孩子发生类似事故

以下几点要注意

1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12、13岁以上才能初步达到最低要求。

普遍来说,12岁以下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如果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头部易向前俯冲摔倒。而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

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2 未满16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3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青少年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