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刘琳)近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帮助消费者张某挽回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浔阳检察机关在消费维权领域的担当作为。
2023年,张某在本市某游泳馆购买了有效期为4年的游泳年卡,支付费用3000余元。然而,在2025年2月,张某去游泳时却被告知,不能继续使用年卡。张某便要求退还部分费用,却遭到商家断然拒绝,原来是“新官不管旧账”——游泳馆换了新老板。在张某拨打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原商家态度强硬,坚称费用不退。
张某通过“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得知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便到浔阳区检察院申请起诉。该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检察官们详细审查了案件材料,询问了张某。经初步审查,该院认为张某有起诉维权的意愿,但因缺乏法律知识等原因,在证据收集、提起诉讼等方面确实有困难,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决定依法受理,并指导帮助张某收集固定证据、明确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
该院党组书记刘士豪说:“我院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支持起诉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