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萍乡发布
4月7日
“萍乡水利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
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擅自跨行政区域开展水行政执法活动、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代管等。
(三)乱收费问题:重复征收、未按照规定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收费项目。
(四)乱罚款问题。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违反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水利领域其他违规执法方面问题。
二、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信函投诉举报: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
联系电话:0799-6793071
电子信箱:1401195635@qq.com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萍乡市水利局
2025年4月7日
来源:萍乡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