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野外农事、进山踏青扫墓祭祀等
活动频繁
火灾隐患增多
个别群众
心存侥幸 不顾后果
私自携带火种
上山祭祀引发山火
最终疏忽酿大祸
“追思”变“追悔”
以下是
我市3起森林火情案例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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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1月21日13时许,修水县古市镇上东山村村民傅某祭祀烧纸时不慎引发山火, 过火有林地面积113.8亩 。 这场因香纸飞火引发的灾难,让他将 面临3-7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
2025年3月22日,武宁县石门楼镇中村村民郑某上香放鞭炮引起火情,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对中村村民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核查,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处以3000元罚款。
案例三
2025年3月25日,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村民胡某在桥下胡菜地里烧杂草,火势迅速蔓延, 燃烧杂草区达到0.12亩 。 经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调查,该村民在山边焚烧杂草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处罚 。
前车之鉴,警钟长鸣!拘留和罚款都不是目的,唤醒群众安全意识才是关键,别让思念变“火狱”,别让孝心成“刑期”!法律无情,防火有心,文明祭祀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
小编提醒
一点星星火 可毁万亩林
开展祭祀活动的时候要特别注意
在野外祭祀的时候不要用火
春季天干物燥
森林火灾风险增加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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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火灾易发期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
不要从事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自觉遵守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
倡导文明祭祀
杜绝野外用火
切勿心存侥幸
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来 源:九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