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出炉:节约购房利息3830.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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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出炉:节约购房利息3830.87万元

来源:天天鹰潭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是 听取并一致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积金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分配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市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的报告》; 二是 通报了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文件精神,以及近期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三是 通报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2023年财务收支决算中有关情况的整改及说明、2023年度会计报表、2023年度统计报表、2023年度获得的荣誉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机关党总支、3个办事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60人,其中,在编36人,非在编 24人。

二、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80家;新开户职工8929人;实缴单位1859家,实缴职工7.90万人,缴存额16.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4%、3.16%、5.11%。2024年末,缴存总额150.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8%;缴存余额60.10亿元,同比增长8.4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图1:2020-2024年缴存额情况

(二)提取:2024年,2.9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11亿元,同比增长5.86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04%,比上年增加0.52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90.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8%。

图2:2020-2024年提取额情况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1笔4.6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34%、28.73%。

图3:2020-2024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情况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27亿元。其中,市中心4.15亿元,贵溪办事处2.05亿元,余江办事处0.99亿元,龙虎山办事处0.08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8万笔84.2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5%、5.78%;贷款余额39.72亿元,减少3.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6.08%,比上年末减少8.1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5笔1229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387.7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001.17万元。

(四)截至2024年底,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71亿元。其中,活期0.6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35亿元,1年以上定期15.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6.08%,比上年末减少8.13个百分点。

三、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8118.07万元,同比增长4.88%。其中,存款利息5347.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668.52万元,其他102.17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9089.1万元,同比增长9.0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793.32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3.38万元,其他42.4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4年,增值收益9028.97万元,同比增长0.97%。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9.6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15.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53.36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28.0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90.82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71.7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497.9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637.52万元,同比增长16.68%。其中,人员经费628.31万元,公用经费22.78万元,专项经费986.43万元。

四、

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连续14年保持零逾期。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71.75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

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59%,国有企业占21.37%,城镇集体企业占1.66%,外商投资企业占1.5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5%,灵活就业人员占0.08 %,其他占6.10 %;中、低收入占98.71%,高收入占1.29%。

图4:2024年实缴职工按所在单位性质分类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35%,国有企业占10.62%,城镇集体企业占3.66%,外商投资企业占 2.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76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1%,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12.50%;中、低收入占99.65%,高收入占0.3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27%,租赁住房占3.0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2.3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0.0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9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0%,高收入占1.30%。

图5:202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按提取原因分类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0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9.94 %,比上年末增加3.6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30.8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76%,90-144(含)平方米占81.39%,144平方米以上占11.85%。购买新房占66.8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3.2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图6: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按面积分类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4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5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50%,30岁-40岁(含)占40.16%,40岁-50岁(含)占13.42%,50岁以上占3.9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1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83%;中、低收入占95.69%,高收入占4.31%。

图7: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职工按年龄分类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06%,比上年减少9.2个百分点。

六、

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策调整情况

1.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以我市统计局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计算为依据,确定2024年鹰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5692元,最低不得低于188元。

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情况表

指 标

上 限

下 限

缴存基数

23716元

1870元

月缴存额

5692元

188元

缴存比例

12%

5%

  2.优化提取政策

一是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租房提取1500元/月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5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1000元。即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为20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2500元。2024年度全市租赁住房提取频次共计9135次,同比增长287%,提取金额为4347.47万元,同比增长59.2%。2024年7月1日起,调整本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放宽办理提取业务的受理时限至2年,即在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贷款或提取的前提下,将原执行的在1年之内购房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的时限放宽至2年。

  3.优化贷款政策

一是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4年5月18日起,对本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二是2024年7月1日起,放宽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1)放宽“提取和贷款并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鹰潭市范围内购买住房时,可以先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资金,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和贷款的总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8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和贷款的总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70%;新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和贷款的总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60%。同时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当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放宽“按年提取还贷”政策。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申请“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只需保留规定的额度,其余可全部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放宽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的受理时限至2年。即在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贷款或提取的前提下,将原执行的在1年之内购房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的时限放宽至2年。(4)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均无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购房所在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没有登记的房产,认定为首套房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有且仅有1次贷款记录并且在本市购房所在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数为1套的,认定为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已经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并且在本市购房所在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数为2套及以上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贷款,不予发放贷款。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三是2024年8月1日起,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1)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首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提高至100万,单缴存职工首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提高至80万;双缴存职工第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提高至80万,单缴存职工第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至60万。(2)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3)提高购买高品质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为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第四代建筑等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4)降低房地产企业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对新发放的期房贷款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由5%下降为2%。对住建部门列为保交房项目的楼盘,提前释放存量贷款保证金的60%至规定账户。(5)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仅以拟购房所在区(管委会)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的居民家庭在当地已购商品住房总套数为核算依据,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二)业务服务优化情况

1.抓改革强驱动,数据赋能更高效

一是全面开展政务数据共享。现已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实现不动产权证、二手房交易、商品房网签备案等11项数据共享。公积金贷款无需个人提供征信证明。办理公积金业务,个人无需提供银行账号,系统自动联网获取社保卡银行账号。二是有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缴存登记变更离退休提取8项国家、省、市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全部完成。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变更贷款还款账户”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3个服务事项在赣服通6.0版上线应用。

2.抓服务促融合,业务办理更便捷

全年线下4.7万笔、线上20万笔业务零差评。建设优质服务大厅。狠抓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标准化服务,出台了《中心服务大厅管理手册》,涵盖服务、评价、投诉7个方面的管理标准。推行“码”上懂服务,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知晓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申办表格等信息。拓宽便民服务网点。全市13个银行网点可办理缴存、提取、贷款等17项公积金业务,构建高频事项“一个中心、多点延伸、高效服务、规范管理”下沉式服务网络,极大便捷群众“就近办”。

(三) 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4年1月经鹰潭市委编办批复,鹰潭中心稽核信息科调整为了稽核法规科、网络信息科。2024年5月,稽核法规科、网络信息科正式运行。2024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变更。

(四) 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推行综合督查模式。定期对市本级机关科室和办事处开展涵盖业务稽核、资金安全、党建、作风建设、日常管理等全方位的检查、指导。充分运用综合督查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将风险防控同业务发展统筹结合,不断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持续优化“制度+机控”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强化数字化监管手段,持续优化风险防控检查规则,推进与市场监管、民政、不动产、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推动实现省内户籍身份、婚姻信息等数据的共享,实现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高频公积金事项线上核验职工房产、婚姻等信息,由传统的事后核查检验变为事前检验,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效率,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规则与业务贴合度和针对性,确保资金管理规范、用途合规、运行安全。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推动落实数字化发展,逐步打造智慧公积金新格局

一是推进赣服通6.0建设,在赣服通新增上线“变更还款方式”、“还款账户变更”和“偿还贷款本息”,实现公共服务高效化。二是落实数据互联互通,新增接入住建、公安、人行等部门接口,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发展,优化整合跨部门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三是全省首批完成社保卡“一卡通”,缴存职工来公积金办理业务,不需携带银行卡,公积金系统将自动获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以功能形式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设置作为公积金提取默认账号,实现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协同应用。四是全面铺开智能交互终端,集成“好差评”、“扫码”、“刷脸”和“读卡”等功能于一体,推进窗口服务便捷高效。

2.持续推进系统建设,助力公积金业务高水平发展

落实智慧公积金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2024年9月底上线智慧公积金一体化平台,构建数字化服务架构体系,探索建设数据平台,持续提升业务和系统安全基线,全方位提升数字化支撑能级。二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全方位留痕固化,有迹可查,打通数据壁垒与多个部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三是利用OCR技术,实现业务办理过程对身份证进行辨别、对银行卡、营业执照等证件信息自动读取。四是搭建异地灾备系统,实现实时业务接管。将数据备份至萍乡公积金中心,当公积金核心系统和本地容灾系统发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异地容灾系统可以实时接管生产业务,确保重要数据不丢失,保障公积金业务安全平稳运行。

3.落实国产化改造,实现信息系统生态自主可控

智慧公积金一体化平台在省内率先采用全信创设计,通过引入国产超融合服务器、达梦数据库和麒麟操作系统等软硬件,完成数据库、基础软件、应用系统、终端外设等国产化适配,成为全省首家住房公积金行业内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全链条国产化替代的管理机构,实现系统从底层技术到上层应用的安全性、稳定性,进一步落实信息系统生态的科技自立和自主可控。目前,新系统上线以来,顺利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服务迁移、流程再造、资金结算等重点任务,展现了全信创系统的高适应性、高拓展性、高可靠性。

(六)荣誉获得情况

1.继续保留了全国文明单位

2.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3.2023年度全市“四强”党支部

4.2023年度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

来源:鹰潭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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