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工作心切可以理解
但通过购买虚假证件
妄图走“捷径”的做法不可取
近日
东乡一企业发生了一起
因求职心切
购买假身份证入职的案件
案情回顾
春节过后,东乡一制造企业招聘财务经理,因待遇较高,邓某(化名)虽心动不已,但年龄、学历等都不符合要求,于是邓某在网上找了一个办假证的“黄牛”,制作了假身份证、假学历证等后顺利入职。
入职后不久,企业人事部门对新入职员工入职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邓某提交的身份证等信息有异常,要求邓某离职。心有不甘的邓某离职前修改了财务系统密码且拒不交出,并要求企业赔偿其损失,企业负责人果断选择报警处理。

东乡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核查,确认了邓某确实使用了伪造的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购买、使用伪造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伪造、变造
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不仅违法
还可能对个人信用
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求职时应通过正当途径
提升自身竞争力
切勿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东乡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