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公安
“警察同志,
我带儿子来‘自首’!”
3月7日20时许
万安县市民谢先生
带着其读小学的儿子小谢
来到汽车站警务站
“我偷拿了钱。”
8岁男孩小谢战战兢兢地
带着哭腔向警察叔叔“自首”

原来
谢先生在附近经营了一家小店
当天他发现小谢
偷拿了店里的零钱买玩具
由于此前小谢
也有过私自拿钱的行为
谢先生很是气愤
谢先生为了给犯错的孩子
一个“深刻的教训”
便提前与队员通过电话
而后带着孩子来到警务站“自首”
想让队员帮忙好好教育一下
知晓事情经过的队员心领神会
与谢先生开始了“默契配合”
“说说看,你拿了多少钱?
一共拿了几次?”
“拿了40块钱,
前段时间买了卡片和游戏币,
就拿了一次……”
“一次?你确定?
认真说,你具体拿了有几次?”
“两三次……
我也忘记了具体几次。”
“如果再发现类似情况,
会第一时间找到你,
并进行‘严肃处理’!
这不是和你开玩笑哈!”
队员提醒他道
“好,不会了。”
在队员批评教育下
小谢诚恳认错
并再三保证自己
以后不会再偷拿家里的零钱

见男孩认识到错误
队员再次提醒他
偷钱是错误的行为
要积极改正
并嘱咐他要好好学习
临走前
队员向谢先生提醒道
“遇到孩子做错事,
还是不能拿警察来吓唬,
而是通过沟通找到犯错根源,
再对症下药。”
谢先生对队员给予的帮助连连道谢
答应以后会多和孩子沟通
严厉的父亲
热心的队员
希望这一波“神配合”
能成为小男孩
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一课”!
时刻提醒他明辨是非
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供稿:万安县公安局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