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为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治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该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提取、打击骗提为目标,聚焦虚假材料提取、虚构劳动关系提取、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中介机构违规代办、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冒用他人身份提取等违规提取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利用虚假材料试图违规提取的,限制其3-5年(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利用虚假材料已办理违规提取的,责令其退回资金,限制其5年(含)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提取材料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扣留其虚假提取资料,并将相关线索和资料移交公安部门。凡以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名单,并予以曝光;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人员,一律将骗提人员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及纪检部门。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审核提取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共享、联网核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购房高频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等申请材料存疑的,实行分级审批,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查勘等手段进一步核实。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责令限期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退回违规提取资金且认错态度良好的,可从轻处理。同时,该中心将强化公积金提取审核,严查跨区域虚假购房提取,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与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动核查信息。(洪观新闻记者 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