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防范化解酒驾醉驾肇事风险
营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
3月7日至9日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部署
抚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现将查处到的
部分酒驾案例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曝光
案例一
3月8日晚,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片区在曾巩大道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称自己和朋友喝酒,一时兴起,多饮了两杯,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回家,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随后,警方依法对驾驶员饮酒驾驶机动车作出处罚。

案例二
3月8日20时15分许,王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抚州市236国道太阳镇新中村招呼站路段时,被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王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三
3月7日,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部署警力,持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飙车炸街、不按规定使用车灯、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当天22时许,杨某驾驶车牌号为琼A717**的小型轿车驶向腾飞路东红立交桥路口执勤点,执勤民辅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后,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民警告知杨某酒驾危害及处理流程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四
3月7日,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当天20时许,涂某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行经桔都大道与子固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涂某尚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交警对其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五
3月8日晚,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建昌大道路段开展酒驾整治,对戈某例行检查时,闻到其车内酒味浓烈,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对戈某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其驾驶证已被注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且戈某曾在2020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此次属于第二次酒驾被查。执勤民警依法对戈某因无证驾驶、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案例六
3月7日,黎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团村路一中红绿灯路段设卡开展违法整治行动,当天21时许,执勤民辅警对驾驶车牌号为赣F2***5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吴某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违法标准,执勤民警对其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七
3月8日19时许,崇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南埠公园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对驾驶车牌号为赣FB72**二轮电动车的梅某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八
3月9日,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许,民警在解放南路财政局路段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拦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