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新增资源性资产26.18万亩,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清理整治问题合同142份,追回应收账款420.29万元……”近日,一场关乎农村集体利益的专项整治正在于都县展开,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切入点,紧盯关键人、关键事,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通过发送履责提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发力,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在专项整治中,我们让不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流失的资产重新“回”家。
这样的变化不只发生在于都。2024年以来,赣州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职能职责,注重统筹联动、同向发力,监督推动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核查指导组,综合运用“查比察访询”五字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调研暗访,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找准找实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保持查办案件“后墙”不松,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2024年4月以来,全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047个,立案984件。
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家底不清、合同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市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推动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制定职责管理清单、信息化管理清单、民主管理清单、档案管理清单、负面清单等5个清单,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监督的若干举措》《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文本使用的通知》等6个制度性文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制度222个。
为防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长租贱卖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工作指引》,明确规定处置底价、处置年限、处置程序、网络监管等内容,指导各地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核查。会昌县通过采取“废改立”模式,收集审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495份,发现问题合同232份,建议依法中止、撤销、解除或重新签订合同69份,止损挽损187.51万元,有效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持续深化相关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精准发力、靶向施策,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曾建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