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解读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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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解读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

来源:大江新闻客户端

吉安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吉安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周雪莉摄影报道:2月21日上午,吉安市召开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2024年12月,吉安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吉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系统阐述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并以制度形式,全覆盖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关系。

《实施细则》共分总则、市安防委及其办公室职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行业主管和安全生产业务监管责任、工作机制、附则等6个部分、共68条。其中,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实施细则》的依据、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和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简称“业务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至第五部分则阐述了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分别明确了各部门共同职责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51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87个行业的行业主管和安全生产业务监管责任明确到各有关部门,以表格的形式直观显现;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的相关工作机制。

第六部分附则提出各县(市、区)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调整后的职能部门履行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