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萍乡发布告知书:此事违法

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萍乡发布告知书:此事违法

萍乡市林业局关于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

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系到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也是衡量社会文明风尚的重要标志,请您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严禁非法猎捕、杀害、伤害鸟类等野生动物。不得在菜地、果园、渔塘、藕塘等农业生产区域安装架设粘网、迷网等容易对鸟类造成伤害的捕捉网、防护网;不得在农业生产区域以外私自安装防鸟网和捕鸟装置;不得利用录音、仿生鸟、媒鸟等诱捕野鸟。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禁猎区猎捕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

3.故意或恶意造成鸟类等野生动物伤亡,或非法猎捕、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林业局举报电话:0799-6883214,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请积极举报。

萍乡市林业局

2025年2月14日

来源:萍乡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