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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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1000元

关于对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全省“清网护鸟行动”“清风行动2025”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省级重点保护及“三有”野生动物的;

2.非法使用枪支、毒药、爆炸物、弓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野生动物的;

3.非法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携带、寄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5.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线上平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

6.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的;

7.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1.经核查立为行政案件的,根据情节轻重,奖励金额200-500元

2.经核查立为刑事案件的,根据情节轻重,奖励金额500-1000元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6-6322048(遂川县林业局),12315(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110;

2.邮寄地址:遂川县泉江镇工农兵大道6号(遂川县林业局),邮政编码:343900;

3.来访举报:来访人到遂川县林业局、遂川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进行举报。

四、奖励领取

1.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2.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勇于揭发举报,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将予以严格保密;

2.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遂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来源:遂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