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2022年至2024年全省信用卡纠纷案件受理数据,分析 信用卡纠纷领域 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严把申领关口、规范领用合约、贷中风险预警、压实自行催收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做法,着力畅通小微金融不良债务纠纷化解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过筛低效诉讼,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据悉,2022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信用卡纠纷一审案件93466件。其中,2022年新收42614件,2023年新收27805件,2024年新收23205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
“90后”成透支消费主要群体
2019年,崇义县“90后”小伙谢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后刷卡消费,但未按时还款。截至2022年11月26日,谢某共欠某银行3万余元,某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其还款。
在全省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银行基本上作为原告出现,被告多为持卡人和少量的特约商户。其中,年纪轻、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个人资产少但消费意愿较强、还款能力有限的持卡人被告较集中,多为“90后”甚至在校大学生。
南昌作为江西省省会,其辖区内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最多,3年总量高达32398件,占全省收案数量的34.66%。据相关数据显示,信用卡纠纷案被告为“90后”的比重由2019年的22.45%增长至2022年的48.65%,增长2倍以上,“90后”日益成为透支消费的主要群体。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预借消费或取现等,涉案金额通常较小。纠纷类型主要为传统型纠纷,即透支、套现、被盗用冒用、一人多卡欠费、保证、手续费等。此外,持卡人申请办卡时预留信息不全、被告应诉率不高等因素,导致案件多被缺席判决,出现信用卡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以判决为主、调撤率较低的现象。
因部分金融机构审核不严,使得还款能力不足和具有恶意透支意图的申请人能够顺利申领一张或者多张信用卡,导致申请人通过“以卡养卡”方式应对欠款现象日益突出。
引入“预查废”“预执废”机制
为规范金融机构信用卡发放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开展全省信用卡纠纷案件调研。调研过程中,该院发现部分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违规授信导致持卡人过度负债。有的银行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营销、片面追求发卡量的现象。
2015年10月,男子曾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申请书上有其妻子“邓某”的签字,表示其同意该信用卡欠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后邓某与曾某离婚,由于曾某未按时还款,一审法院判决曾某和邓某共同还款。一审判决后,邓某称申请书上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留。
在法院二审期间,曾某承认,“邓某”的签名系其朋友代签,再审改判由曾某承担还款责任。由此可见,银行未尽到严格审核的义务。
调研还发现,银行发卡后动态跟踪动力和能力不足,内部存在发卡与催收分离状态,对实质性影响持卡人还款能力的个人信息更新、收入变动、重复授信和对外担保等因素未进行深入了解,银行授信审核不全面致使随意提升持卡用户借贷额度问题频发,从而引发较大的借贷违约风险。
按照传统流程,金融机构面对不良债务,往往会选择诉讼,在经过审判、执行等程序后,才能依据法院出具的文书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不良债务核销,诉讼和执行周期较长。为此,我省多地法院有针对性地引入“预查废”“预执废”机制,改变传统审执流程模式,全面提升化解金融纠纷的质量和效率。
“重走一遍传统流程,并无实际效果,我院决定向该银行开具预执废证明。”2024年4月18日,庐山市人民法院在执前审查中,向原告某银行开具预执废证明。
该案承办法官袁喜林介绍,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核销不良债务。预执废证明并不意味着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即恢复执行程序。
2023年11月13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预查废”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自2023年10月发出省内首份预查废证明以来,已发出该类证明599份,诉前化解20%的信用卡纠纷。
2024年11月12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预查(执)废机制适用工作流程(试行)》,对部分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预查(执)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使用预查(执)废证明。
六条建议
精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为规范金融机构信用卡发放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总结各地优秀经验做法,结合调研结果,提出六条建议 ,着力畅通小微金融不良债务纠纷化解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过筛低效诉讼,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把信用卡申领关口,规范发卡行为。 建议金融机构对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信用资质、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申领人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征信情况和履行能力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发卡条件的申领人不予发卡。
规范信用卡领用合约。 与持卡人订立合约时,应列明并履行对收取利息、复利、违约金标准等对持卡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充分提示引导申领人注意条款内容,释明法律风险。
建立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实现逾期风险精细化动态管控。 建议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涉及信用卡持卡人用卡评分模型,建立早期风险预警系统。同时,对客户进行风险筛查,并设计差异化的触发机制。
完善信用卡自行催收责任机制,积极开展呆账自主核销。 在申领人申领信用卡时,释明银行关于自行催收的规章制度。
完善信用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协调总行变更核销前提条件、优化考核指标,从前端纾解诉讼压力。各银行要合理下放调解权限,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具备调解基础的纠纷“能调尽调”。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的风险提示,强化金融消费者对金融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认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推广通过预查废、赋强公证、债权文书公证、督促程序等机制化解信用卡纠纷突出问题,合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程序空转。对于无财产可供追偿的不良债权,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自主核销工作。完善审判机关和金融机构联网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诉讼“黑名单”机制,使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涉案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来源:新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漫画/刘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