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学在即
刚刚!南昌市教育局公布了
南昌市中小学收费标准!
为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江西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洪教计字〔2021〕 1号)等文件精神,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2025年春季南昌市
城区公办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

2025年春季南昌市
城区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

其中提到,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教辅材料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学生奶、校园安全保卫、午休、商业保险、班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食堂要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 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燃料费的支出。
此外,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来源:洪观新闻·南昌晚报 记者 黄琛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