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拘留!萍乡曝光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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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拘留!萍乡曝光4起典型案例

来源:萍乡发布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连日来,上栗县公安局在烟花爆竹领域铁腕整治、重拳出击,侦破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发布4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01 缪某某等人非法制造烟花爆竹案

2025年1月,上栗县公安局查获了一起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件。经调查,自1月以来,缪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伙同黄某某、阳某某、蓝某某、黄某某等人,在上栗县金山镇龙泉村的一处民房内非法制造“霹雳星”。

目前,缪某某、黄某某、阳某某、蓝某某、黄某某等违法行为人已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警方依法收缴了80件“霹雳星”成品及330饼药饼。

02 吕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5年1月18日,上栗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吕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将烟花爆竹运往湖北,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吕某某已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650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相关涉案企业被罚款1万元。

03 黄某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近日,上栗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经调查,自2024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湖南购买“霹雳星”摔炮饼子,并购置了生产所需的箱子及包装盒。之后,黄某某将“霹雳星”摔炮饼子和包装盒分发给他们进行封装,再对外售卖,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他参与违法活动的人员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04 杨某等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近日,上栗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经调查,自2024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未取得任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组织杨某某等人非法生产摔炮饼子,并将这些饼子分发给当地群众进行封装,制成小型烟花后销售至山东、陕西等地,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他参与违法活动的人员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什么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1

非法生产的危害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极易引发爆竹和燃烧事故,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2

非法经营的危害

在高额利润驱使下,不法商贩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懂如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3

非法运输的危害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4

非法储存的危害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加之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这种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构成极大威胁。

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可通过“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举报”小程序

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上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