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 乐平2人春节假期被处罚

事关烟花爆竹 乐平2人春节假期被处罚

为确保人民群众

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乐平公安

持续深入开展“双月行动”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坚决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01

售卖烟花爆竹

近日

乐平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查获一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

1月30日

城北派出所民警

在巡查工作中

发现辖区某杂货店门口

有人非法贩卖烟花爆竹

民警立刻前往调查

只见

由简易的几张板凳、几块木板

搭建而成的摊铺

随意地摆放在

某杂货店门口的人行道上

且大量烟花爆竹堆积在一块

店铺周围人流密集

环境狭窄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但引发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了解情况后

民警依法传唤 店主王某凡

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王某凡交代

其为谋利

趁着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畅销之际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资质的情况下

私自进购大量烟花爆竹

进行售卖

“春节期间,

大家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大,

就想着进点货在门口摆摊,

可以小赚一笔,

没想到会带来这么不好的影响,

警察同志,

我知道错了......”

王某凡向民警表示悔不当初

目前

违法行为人王某凡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涉案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燃放烟花爆竹

2月1日8时许

城南派出所民警

在对辖区进行巡逻时

发现洎阳街道办事处稻香村内

某户人家门前留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

由于该区域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且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区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行动

依法将燃放烟花爆竹的袁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

袁某当天为了给父亲庆祝70大寿

特意从外面购买了爆竹

并在家门口进行燃放

以此为寿宴增添喜庆氛围

面对询问

袁某懊悔地表示:

“我当时只是想图个热闹,

完全没意识到

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的。”

袁某的行为违反了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城南派出所民警的教育

袁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并保证决不再犯

目前

违法行为人袁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

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

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线索

请立即举报

同时提醒大家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

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下一步

乐平公安将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为广大市民春节期间

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