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科学规范地组织、管理、实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省教育厅对现行的《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赣教规字〔2021〕16号)以及《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暂行)》(赣教规字〔2021〕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仅限于合格性考试),形成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 2024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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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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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3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791-86765500
邮箱:zzc@jxeea.cn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913室
邮政编码:330038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sjyt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