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寒假放假通知,幼儿园、小学、初中于1月17日放寒假,普通高中于1月23日放寒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统一于2月13日开学。
通知要求,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三分之一,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务必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包括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洪观新闻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