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通报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南城县通报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南城县通报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为大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从严整治、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更加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金创集团原董事长全水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结算等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07年1月至2021年4月,全水才利用担任县拆迁办主任、县重点办主任、县城投公司总经理、县金创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设计业务和结算工程款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全水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全水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万坊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梁应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23年10月,梁应强借教师节之机,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购买购物卡并发放给该校在岗教师及班子成员。梁应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9月,梁应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湖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刘明亮虚报套取学生伙食费问题。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刘明亮通过虚报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用量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支付幼儿园教师餐费及学校其他开支。2024年11月,刘明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徐家镇人民政府干部饶勇违规套取资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饶勇作为徐家镇人民政府干部,通过其关联的广告公司帮助徐家镇、株良镇、里塔镇、新丰街镇、上唐镇等5个乡镇虚开普通发票套取资金。期间,饶勇还通过其经营管理的广告公司承接乡镇广告业务并获利,向其他广告公司介绍乡镇广告业务并按比例收取“介绍费”。2024年11月,饶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

株良镇湖边村党支部书记梅国良违规套取资金支付餐费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梅国良以虚造环境整治务工费名义,多次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赊欠饭店餐费。2024年4月,梅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建昌镇邱坊村党支部副书记邱国庆、村会计邱新福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2024年1月至7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中,邱国庆和邱新福作为排查人员,思想上麻痹大意,落实上级要求有差距,未及时彻底拆除某培训机构沿街的广告牌和防盗窗,致使先后被省委、市委督查组发现并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1月,邱国庆、邱新福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追责问责处理。

沙洲镇余家墩村妇联主席刘良玉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24年1月至6月,刘良玉利用负责日常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便利,违规将已不符合低保政策要求的朋友纳入低保,致使其额外领取6个月低保金。2024年9月,刘良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7起典型案例,有的胆大妄为,插手干预基层项目建设;有的漠视学生利益,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有的慷公家之慨,套取办公经费发放领取购物卡;有的从事营利活动,与民争利;有的巧借名义,虚报套取资金;有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有的优亲厚友,违规发放低保金。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县委、县纪委纵深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和鲜明导向,释放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揽镜自照、反思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深远意义,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用心用情用力把这项工作做下去。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将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责,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民生痛点难点,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以实际成效让群众有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强力纠风治乱,有效解决民生领域的难点痛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让人民群众更深刻更直接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爱。要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加强类案分析,找准症结成因,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要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形成一批维护民利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让群众感到每年都与上年不一样,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