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邓拥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南昌市红谷滩区委批准,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监委对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邓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拥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宗旨意识淡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侵害群众利益;任性用权,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设立“小金库”,违规买卖农房;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房屋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邓拥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红谷滩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红谷滩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拥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红谷滩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南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红谷滩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红谷滩区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邓拥军,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专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新建县七里岗镇、樵舍镇、生米镇,红谷滩新区生米镇,红谷滩区生米镇、生米街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