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法院出清案件7291件 执行到位金额达24.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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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法院出清案件7291件 执行到位金额达24.09亿元

12月10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抚州法院2024年‘终本清仓’”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3月以来,东乡法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终本清仓”试点工作,并迅速在全市各县(区)法院推广,实现“终本清仓”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通过“七个一批”措施成功出清案件7291件,执行到位金额高达24.09亿元。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指对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的,将恢复执行。开展“终本清仓”工作,是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之举。

坚持高位推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人民法院内部出清终本案件为主线,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从“法院主抓”向“党政齐抓”转变。各县(区)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由县(区)委领导直接交办案件至相关部门,确保专项攻坚行动在党委领导下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协同、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终本清仓”工作大格局。

坚持高频联动,系统治理同向发力。各县(区)法院主动与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场)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查人找物、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公职人员信用监督、拒执犯罪打击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强化信息查询、查控收押、立案公诉等衔接合作,共向公安机关推送查找行踪信息3802人,公安反馈1979人,打击拒执公诉案件立案25件,自诉案件立案242件。

坚持高效落实,完善终本清仓机制。全市法院坚持制度先行,出台“终本清仓”改革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立足“终本清仓”专项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终本案件交办工作机制、出清标准及流程、出清不能的解决途径,东乡法院在全省先行先试,出台了《东乡区“终本出清”专项攻坚工作案件出清办法》,明确了终本案件出清标准及流程,畅通案件出清渠道。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见习记者 徐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