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樟树发放新一轮家居下乡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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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元!樟树发放新一轮家居下乡消费券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家居消费提质升级

打造节能、安全、舒适的家居生活

我市将面向全市发放

新一轮70万元家居下乡消费券

快来看看哪些商户可以用

70万元!樟树发放新一轮家居下乡消费券

领券时间

2024年12月6日9点,领完为止(有效期至12月10日24点)。

参与人员

在樟树境内居住,有意向改善现有生活居住条件的人群。

消费券类型

消费券总金额70万元,用于家具、家电、厨卫等家居产品消费。

单笔消费满1000减200元;

单笔消费满2000减400元;

单笔消费满4000减800元;

单笔消费满5000减1000元。

领券流程

消费者登入“建行生活”APP,消费者需在樟树市商务局发布的家电家居消费券用券商户中购买产品,在结算时出示付款码,由商户进行扫码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客户选择任意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在“建行生活”APP中点击“我的票券”也可以看到已使用的消费券和使用日期等相关信息。

使用规则

1.消费时一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单个家居产品不可拆分成多个订单支付,数量有限,使用完为止,消费券可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不可叠加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等其他政府补贴活动。消费者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对交易真实性的核查工作。

2.使用家电家居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则视为购买人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购买人实际支付金额,家电家居消费券部分不再退还。

结算规则

消费券金额由商户先行垫付,商户不允许让消费者垫付资金,活动结束后,由建设银行汇总提供相关参与商户消费数据明细清单,参与商户需提供每笔消费凭证、发票、消费者信息、送货地址、货品送货到家1张以上实物照片(照片内要有对应货品和申领消费者入镜头)照片作为佐证结算材料(家电需多提供一张机身条码照片)。商家需12月17日前提交完整结算材料,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补贴。

发票要求:按照使用消费券的产品开具发票给个人消费者,开具发票时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录入消费者身份证号码,并在备注栏备注“本发票已享受樟树市家居下乡试点补贴”,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产品成交价格,即“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注意事项

商家和市民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不予发放已核销资金并收回前期套现、套补资金;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消费券使用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处理。对于在消费券活动中发现的商家套现、质量不达标、转售消费券、转嫁消费者垫付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市民可直接拨打樟树市商务局举报热线,并将举报信息反馈至市纪检、公安、市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全流程监督的强大合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0795-7333760

监督举报地址:樟树市商务局一楼市场运行股办公室

来源:樟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