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网约车驾驶员无证经营 所属公司被罚10000元

南昌一网约车驾驶员无证经营 所属公司被罚10000元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绍平、岳文 记者刘文琴报道:网约车是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个别网约车驾驶员“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齐全,却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揽客,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使乘客难以得到人身财产安全保障。近日,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执法人员在南昌东站网约车上车点例行检查时,就发现一辆车牌为赣AD****73的网约车驾驶员不能当场提供有效从业资格证件。

经查,该车驾驶员但某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订单路线为南昌东站网约车上车点至南昌站,该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于是,执法人员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该车所属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当乘客乘坐网约车时,他们有权要求司机出示上述“双证”,以确认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果司机无法提供这些证件,乘客可以选择拒绝乘坐,并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