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灶旺辞去德兴市副市长职务

方灶旺辞去德兴市副市长职务

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灶旺辞去德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德兴市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德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方灶旺辞去德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德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