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前10个月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4

江西前10个月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4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晨欣)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前10个月,我省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1月至10月,全省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改善幅度在全国31省中位列第4,优良天数比率为95.6%,两项指标均为中部地区第一。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5.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

为进一步擦亮绿色生态底色,我省持续攻坚工业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让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今年,我省加强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立“无废赣净”品牌,九江、赣州、吉安、抚州4个设区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