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骨折了,你要负责。”10月26日,在上饶市信州区某条道路上,程某躺在车旁。主动提出私了后,他拿到驾驶员朱某给的“赔偿款”,拍拍屁股,一溜烟跑了……
朱某生疑,于次日报警。
11月14日,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将潜逃到景德镇的程某抓获,将其碰瓷“生意经”揭开。
半年“碰瓷”60余次
“今年4月,我被电动自行车撞了,对方赔了400元。我觉得这是条赚钱的路子。”程某说,他并没有受什么伤,随便开口要了400元,没想到对方答应得很爽快,给了钱就走了。
程某今年35岁,少年时丧父,母亲改嫁,初中没读完就进入社会,他并没有去学习谋生技能,而是跟着社会青年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成了一个“小混混”。刚成年时,他因为偷窃被抓。5年前,又因协助卖淫被抓。
程某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今年4月被撞拿到赔偿款后,“碰瓷”便成了他的“固定工作”,且沉迷于钻研其中的门道。
10月26日,朱某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程某从街边蹿出来,向前一歪,蹭到了电动自行车,随即倒地,直呼被撞到手,很痛。朱某见状,将其扶起,送至附近诊所检查伤情。
在诊所,程某担心被医生发现他并无大碍,连连叫唤,一碰就作出剧烈反应,诊所医生怕耽误其病情,建议两人转去医院拍片检查。朱某陪程某去医院的路上,程某接到电话,称是“罩着”他的大哥,问他伤情如何,是否需要到现场来帮他处理。程某借此给朱某施压。见朱某神情慌张,程某立马主动提出可以不去医院。
“去医院检查,来来回回太折腾了,也耽误你时间,要不你赔我一点医药费,这事就算了。”程某假装为对方考虑,提出该要求后,朱某答应赔600元。程某不同意,称钱太少,“不给2000元治不好”,他将会继续“找麻烦”。
朱某为避免麻烦,只好答应。在收到“赔偿款”后,程某下车离开。
当晚,朱某和家人讲了这件事后,觉得不对劲,可能遭遇了“碰瓷”。次日上午,朱某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接警后,民警展开侦查,发现近半年内,程某接收过多笔类似的转账,总计“碰瓷”超过60次。民警由此判断,其极有可能是“职业碰瓷手”。
挑中年男人下手
“程某的这些交易流水都是单向收款,且有固定金额,无重复打款人。”11月19日,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汪文告诉记者,程某的收款金额多为600元、800元、2000元等,这不是正常的交易流水。
民警根据交易流水,找到其他受害人,并依法立案。在景德镇公安的帮助下,程某被抓捕归案。
据程某交代,被电动自行车碰到不容易出事,所以选择电动自行车车主下手。多次“碰瓷”后,他发现中年男人“更好下手”。年轻人手上钱不多,法律意识强,可能会起冲突,甚至报警,这样他既骗不到钱,还可能就此断了这门“生意”。中年妇女手上可能有钱,但是她们遇到事情会找家里人帮忙拿主意,时间拖得久,来的人多,可能将事情闹大。而中年男人既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又不想把事情闹大,出于“拿钱消灾”的心理,很有可能“交钱走人”。
“程某很会看人下菜碟,要多少钱他心里都有数。”汪文说,程某看对方好说话,“不差钱”,就会要两三千元。
民警侦查发现,程某作案时间也有讲究,往往在晚高峰光线比较昏暗时车流量大的路上,盯准合适的电动自行车后往前冲,再往地上一躺。
半年来,程某在上饶市各县(市、区)靠“碰瓷”获利数万元。
“遇到‘碰瓷’要主动报警,防止上当受骗。”民警提醒,若发生此类事件,可以主动查看现场,拨打“110”,别离开现场,等待民警到场。也可以主动查看对方伤情,如果是假受伤人员,用纸巾一擦,血迹就没了。若事情已经发生,嫌疑人逃离现场,当事人可保存好视频、音频等相关证据,提供给警方,协助案件侦破。
目前,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法治报(文/彭佳骏 傅斯瑶 全媒体记者黄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