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荀轩 陈丽)前段时间,江西省寻乌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开展巡察期间,有流动商贩反映在公共区域摆摊被物业公司要求缴纳摊位费的问题。巡察组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后,将该问题作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处置。
经查,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间,该县共有3家物业公司存在向在公共区域摆摊的流动摊位收取摊位费的情况。调查核实发现,该县城管局存在工作失职问题,致使城区农贸市场物业违规收费问题长期未得到制止,未有效落实免征涉及灵活就业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惠民政策,加重摊贩负担。最终,3名县城管局相关责任人被立案审查。
寻乌县纪委监委针对违规要求流动商贩缴纳摊位费问题,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家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并监督推动县城管局规范全县临时摊点和夜市摊点划分,设置城区开放经营点6处,安排摊位400余个,免费向流动商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