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重启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吉水县辖区重启4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压实线(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反禁令、违法停车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重启电子警察设备地点:
1.吉水县乌江镇永吉大道
2.吉水县文峰大道与文水路路口
3.吉水县文山大道一中门口
4.吉水县金滩大道与金潭路
二、抓拍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压实线(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反禁令、违法停车
上述重启设备启用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电子警察设备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