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近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南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运营行为,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构建和谐社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自2023年以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眼于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对全市范围内1069个物业住宅小区展开了全面监督检查,力推物业服务信息全面公开,特别是服务详情与费用收支的透明化。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收益账户管理制度。《办法》的出台,是在此基础上,对物业服务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与明确,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向更加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
《办法》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开的内容、公示位置、更新频率、展示期限及公示设施的规格标准,尤其强调了对业主普遍关注的小区物业服务状况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单独列示,并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响应业主反馈,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此外,明确要求物业企业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库,对所有公开信息存档管理,以便业主及相关政府部门随时查阅。
为强化监管效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南昌市将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监督检查机制。《办法》指出,各县、区住建部门需加强对物业企业公开公示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定期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直接关联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影响其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业主大会选聘及政府采购等业务。同时,街道(乡镇)层面将加强日常巡查与季度评估,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通过对近年来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信息不透明、费用收支不清是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黄祥斌表示,《办法》的实施,将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何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