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介绍我省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有关情况。

长江九江市柴桑区城子镇段,成群的天鹅和大雁在江滩上觅食、嬉戏。大江网视觉江西魏东升摄
设置33个具体指标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据介绍,《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对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作出总体安排。
一是时间安排上,锚定三个节点。《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美丽江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江西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江西全面建成。
二是区域布局上,突出地域特色。《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美丽中部建设,奋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省域内,结合区域山水自然景观、地域文化特色和经济发展实际等,分5大板块提出:南昌都市圈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展现“浩渺鄱湖、沃野千里”大美风光;赣州、吉安推进革命老区美丽建设,展现“郁郁葱葱、碧水长流”俊美风景;赣东北地区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展现“妩媚青山、小桥流水”秀美风韵;赣西地区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和新兴绿色动能培育,展现“山明水秀、阡陌纵横”和美风貌;赣中地区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经济发展标杆,展现“红绿辉映、山水交融”娇美风姿。
三是指标设置上,奋力争先创优。《实施意见》在对标对表党中央《意见》基础上,充分体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要求,结合我省各项指标本底现状,共设置了33个具体指标,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森林覆盖率等5个高于国家目标要求的指标,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湿地保护率、美丽城市建设等7个江西特色指标。
提出19项主要任务
围绕深入贯彻党中央《意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精神,《实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19项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完善生态价值制度化评价、多元化生态补偿等制度,全面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提升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到2035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土壤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筑牢自然生态屏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体系。到203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展现赣鄱大地秀美山川勃勃生机。
四是推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示范建设。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建成一批成效显著的样板城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美丽乡村基本建成。着力打造一批美丽工厂、美丽村庄、美丽学校等“美丽细胞”。
五是健全美丽江西建设保障机制。强化美丽江西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同时,开展全民行动,形成美丽江西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创建28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据介绍,在美丽建设上,江西一直努力先行先试。在2022年底就编制了全国第6个、中部省份第1个美丽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同步在1个设区市和6个县市区开展了“1+6”美丽建设试点,形成了良好的先发态势,美丽江西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全省大气、水等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多年保持中部领先、全国前列,去年生态质量指数全国第1,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国第5,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这些年,江西持续攻坚工业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同时还在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立“无废赣净”品牌,九江、赣州、吉安、抚州等四个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推进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为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同时,积极构建生态经济发展载体,创建了28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1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付丽玲、实习生欧阳文青、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杜宇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