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及标准
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一律为12000元。
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的旧车转让前所有人、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
2.新车是指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用车。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则术语分类表中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旧车需在2024年9月6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 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照片。
3.转让旧车信息,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江西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
4.购置新车信息,需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江西省内注册的企业开具。
注: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的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
确因转让交易等原因,无法提交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前往车辆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打印相关凭证或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上传至平台。
补贴流程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申请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云闪付APP,进行实名验证。
2. 进入“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服务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上传其身份信息和其本人银行卡信息。
3.上传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返还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其本人银行账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