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 璋
“老付、小付啊,你们是父女,是一家人。今天我来这里,就是想让大家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10月15日,在丰城市袁渡镇一户村民家里,胡仁树耐心地疏导当事人,引导其互相体谅,并阐明法律责任。经过调解,父女冰释前嫌,一场因索要彩礼款而引发的家庭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胡仁树是丰城市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是袁渡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1998年开始,他一直奔波在调解一线,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纠纷800余件,指导村委会、居委会调解纠纷400余件。难能可贵的是,胡仁树直接参与调解的案件,没有一件成为积案,更没有因调解失败转为信访案件。因此,他先后被评为丰城市司法局十佳“金牌调解员”、江西省优秀调解员,2023年被选聘为第五批省级调解专家。
提到自己的调解技巧,胡仁树重点强调“学法”和“找法”。他说,每次遇到的矛盾纠纷都不同,作为调解员,要帮助他人化解矛盾,首先自己要掌握各种法律,才能在调解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么多年,学习法律已成为我的日常,只要有空,我就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学习。心中有法,遇事不慌。只要找准适用法条,坚持法治原则和标准,再复杂的问题也能梳理清楚,矛盾纠纷也能公平、公正化解。”
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胡仁树还积极普法。他认为,通过个案调处,可以培养群众法治观念,形成示范效应,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扭转少数群众讲蛮不讲法、信访不信法、靠闹不靠法、找人不找法等不良风气,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