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并将修订草案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实施健康教育,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保障健康教育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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