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直属分中心原主任黄定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纪检监察组、泰和县监委对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直属分中心原主任黄定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定吉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与他人多次密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权力观、价值观扭曲,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定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定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定吉,男,汉族,1973年6月生,湖南双峰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井冈山分局、永丰分局,吉安市路桥工程局,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直属分中心工作。